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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輸出貨品消毒證明書相關事宜
一、貿易局宣布為因應國內SARS疫情嚴重,出口廠商如因國外客戶之要求,於出
口貨物需檢附相關消毒證明文件始得進口者,出口廠商可自行接洽並委託經
縣市政府環保局核發「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之消毒清潔公司對出口之貨品
代為消毒作業,並於消毒完成後開具消毒證明正本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
照」影本各一紙交予委託人(該消毒證明之內容可參考本局「消毒證明書」
之格式),出口廠商可自本局「經貿資訊網」網址:www.trade.gov.tw首頁
「SARS風暴-經貿篇」內自行列印本局「輸出貨品消毒證明書申請書」一式二
聯,並限以英文繕妥後自行或委由報關行逕送本局貿易服務組,亦可以電傳
該組(傳真號碼02-2397-0522,2321-7736),或郵寄台北市湖口街一號本局
貿易服務組收均可(惟以傳真申請者,出口廠商隨後應將消毒公司出具之消
毒證明正本補寄本局貿易服務組),本局將於受理審核後兩小時內核發「輸
出貨品消毒證明書」,並不收任何費用。以郵寄或傳真送件者,本局將以郵
寄方式寄上。如「輸出貨品消毒證明書申請書」內容繕打有錯誤,則由貿易
服務組修改後以電話通知或以傳真或郵寄等方式通知請出口廠商重新繕打送
件。
二、查本局核發「輸出貨品消毒證明書」係為因應外國政府或國外進口商要求之
實際需要,案經行政院衛生署同意授權本局辦理之暫時性措施,因此上述
「輸出貨品消毒證明書」無法另由行政院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及本部加工出口
區管理處核發,有關新竹科學園區及加工出口區內之廠商,如有需要時請多
利用傳真方式直接向本局貿易服務組申請辦理,仍請上述區內廠商見諒。
三、本局「輸出貨品消毒證明書申請書」格式一式二聯如附加檔案。
第一聯、第二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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